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广州绿谷物业有限公司与广州药用机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22)粤0106民初3120号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2)粤0106民初3120号
申请执行人:广州绿谷物业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广州药用机械有限公司
收款人(案外人):陈晓珊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19480元
发放依据:(2022)粤0106民初3622号案参与分配得款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二日
联系人:李新程、朱音020-83006813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东圃明镜路一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