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3807号
北京亚希瑞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东梦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北京亚希瑞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服务费149270.26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以149270.26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自起诉之日起计至被告实际支付完毕该款项之日止);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年9月2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九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秦雯、沈雁美 联系电话:020-83008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