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执异802

广东省俊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天星河食品有限公司、广州菁茜食品有限公司、叶斌强:

关于陈孝银与广东省俊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广州天星河食品有限公司、广州菁茜食品有限公司、叶斌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陈孝银提出变更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802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变更陈孝银为(2016)粤010610035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六月十三日

 

联系人:赵泽伦、周双020-83006294830088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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