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3883

广州市德森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房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庄御卿: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4)粤01063883   

申请执行人:广州市德森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广州市房域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庄御卿

1、收款人(案外人):广州市德森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10647.07

发放依据:应发放给(2024)粤01064985号案申请执行人的款项

2、收款人(案外人):广州源家房地产咨询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26753.7

发放依据:应发放给(2024)粤01065201号案申请执行人的款项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六月十三

 

联系人:何晖辉、谢琪

联系电话:020-8300857083008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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