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黄莉峰、黄秀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2023)粤0106执8114号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8114号
申请执行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黄莉峰、黄秀冰
1、收款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840402.1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2、收款人(案外人):润信(汕头华侨试验区)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60163.59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3、收款人(案外人):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6800.52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4、收款人(案外人):辽宁富安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原申请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37748.56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5、收款人(案外人):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0408.3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6、收款人(案外人):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20408.3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7、收款人(案外人):广州海印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15056.32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8、收款人(被执行人):黄莉峰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63360元。
发放依据:(2023)粤0106执8114号财产分配方案。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联系电话:020-83006713、8640,联系人:莫法官、罗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