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民初10096

欧阳良、广东迈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市信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与被告欧阳良、广东迈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0096号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7251545分在本院智慧城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汪正宇、黄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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