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1467

田文喜、广州万燕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朱建中诉被告田文喜、广州万燕科技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朱建中诉请本院判令:1、解除原告与二被告签订的《股权转让(定增)代持协议》。2、二被告返还原告支付的股份认购款84万元及支付资金占用利息(以84万元为基数,按照LPR的标准计算,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3、二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16.8万元。4、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和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47241545分在本院第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四年六月七日

 

 

 

联系人:陈穗芳、蒲肖明020-8300860883008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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