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5534号
温金洲、温春辉:
本院受理读客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温金洲、温春辉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7月26日10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 陈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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