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2280号
于鹏伟:
本院受理陈汝平与李志刚、于鹏伟、张乐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变更开庭通知。因庭审安排,故开庭时间及法庭由2024年5月29日9时15分第十四法庭变更为2024年7月5日14时15分第八法庭。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梅凯文、黄窕燕 020-8300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