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5626号
广州市申子辰运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与被告黄世民、广州市申子辰运输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8月16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五日
联系人:万方 王越 电话:020-83006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