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24086号
广州恺琪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广州创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恺琪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06民初24086号判决书。本院判决:一、被告广州恺琪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创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38600元;二、被告广州恺琪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广州创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按每日万分之五利率,包括:1、以17000元为基数,自2022年5月30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2、以21600元为基数,自2022年8月11日起计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案件受理费892元,由被告广州恺琪科技有限公司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联系人:卢秋婷
电话:020-8300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