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246号
中燃(广东)石油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上海绿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与被告中燃(广东)石油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案的开庭传票。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 2024年7月25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五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