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6050号
张家口顺信滑雪度假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与张家口顺信滑雪度假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原告广州酷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请本院判令:1.被告向原告退还剩余预付款123848.5元;2.被告向原告支付逾期退还剩余预付款的违约金45279.01元(暂计至具状之日);3.被告承担本案所有诉讼费用。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7月17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联系人:梅凯文、黄窕燕020-83008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