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2574号
广州汇明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天河分公司:
本院受理的原告纪圆圆诉你方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12574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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