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15745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江雷廷、陈丽霞: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15745号   
申请执行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
被执行人:江雷廷、陈丽霞
1、收款人(案外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236858.3元
2、收款人(案外人):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3419元
3、收款人(案外人):江雷廷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98560.7元    
发放依据: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拍卖被执行人江雷廷、陈丽霞名下位于广州市合景天峻广场办公峻翰街1号的房产,案涉房产拍卖款341958元,在扣除辅拍费3419元及执行费3120元,并退付申请执行人1、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城支行236858.3元后,剩余案款98560.7元。经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江雷廷、陈丽霞无关联执行案件,案涉房产未有其他法院查封记录,经被执行人江雷廷、陈丽霞一致确认,现将上述拍卖余款98560.7元退付江雷廷。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唐琦、林泽琼
联系电话:020-83006756、83008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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