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18029
 
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原告杨海成与被告广州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广州宅急送快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本院于202418029号民事上诉状,被告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诉求:1、请求判令上诉人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57161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费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514日作出(2023)粤0106民初18029号民事判决书,现被告广州南仕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罗利斌、姚文懿 020-83008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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