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柳丽英等:
关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袁平、袁文恒、岳艺华、张爱东、张传英、张东强、张海健、张浩、张华、赖林辉、李保军、梁彩玲、刘朝恒、刘钾、罗良坚、罗碗青、马丽芳、倪绍结、聂菊、宁秋、潘可可、覃业坤、汪顺、王芯梅、王耀军、吴艳芳、肖冬生、谢岳禄、许光胜、许永青、阳平、叶虹虹、张海华、张静雯、郑思军、周红玉、周自力、白佳斌、曾锦宁信用卡纠纷四十案,本院已作出失信决定书。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院决定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林嘉瑜 020-83008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