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
7377号
广东钜元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魏厚辉与广东钜元营养科技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一案,本院已作出失信决定书。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失信决定书。本院决定将你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陈洁 020-83008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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