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4)粤0106立5513号
沈忠东:
本院受理的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沈忠东、胡婷、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世能科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 2024年9月26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端、陈嘉宁 020-8300684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5513号
胡婷:
本院受理的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沈忠东、胡婷、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世能科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 2024年9月26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端、陈嘉宁 020-83006844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立5513号
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沈忠东、胡婷、深圳世能科泰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世能科泰能源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省世能科泰节能设备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本院定于 2024年9月26日09时15分在本院第五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李端、陈嘉宁 020-83006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