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662号
何利武、林文燕:
本院受理的原告广州南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诉被告广东沃利丰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何利武、何利耀、何晓炜、黄芝薇、林文燕、广州市五湖四海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广东银达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起上诉,因无法向你(们)方送达上诉材料,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们)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等相关材料。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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