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粤0106执23898号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程月先、万冬金: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具体详见下表)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23898号
申请执行人: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程月先、万冬金
1、收款人(案外人): 广东均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4623元
发放依据:向被执行人发放唯一住房租金费用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日
联系人:欧阳浩贤、柯丽霞
电话:020-83008666、020-83006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