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被执行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被执行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2)粤0106执恢770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被执行人: 广州理想集团有限公司
1、收款人(申请人):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2、拟发放金额(人民币元):5088元
发放依据: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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