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10334号
山东赢联互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审理的原告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水牛科技有限公司,第三人山东赢联互通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06民初10334号裁定书。本院裁定:本案按原告中付支付科技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六日
联系人:卢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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