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民初2865
广州市红五月畜牧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严国强诉被告广州市红五月畜牧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6民初2865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严国强撤回起诉处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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