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6176号
罗丽参:
本院受理的罗丽国、罗丽芳、罗琼珍、罗丽群与罗根林、罗根成与罗丽参继承纠纷一案,现罗丽国、罗丽芳、罗琼珍、罗丽群提起上诉,因无法向你(们)方送达上诉材料,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们)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相关诉讼材料。上诉请求如下:一、请求撤销一审第三项判决,依法改判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岑村太公山1号的厂房租金(从2020年9月起的租金)由上诉人、被上诉人各继承三分之一,刘家英的死亡抚恤金55920元由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各继承七分之一;二、一审、二审受理费等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们)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七日内。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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