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悦念服饰有限公司、李光华、苏吾梅:
关于张成林与广州市悦念服饰有限公司与劳动争议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张成林申请追加李光华、苏吾梅为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1048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追加第三人李光华为本院(2022)粤0106执17145号案的被执行人,对本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7684号民事判决书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76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广州市悦念服饰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5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二、追加第三人苏吾梅为本院(2022)粤0106执17145号案的被执行人,对本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7684号民事判决书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粤01民终7684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广州市悦念服饰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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