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14256号
黄雯倩:
本院受理的原告欧阳丹柔与被告陆欲飞、黄雯倩、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等相关诉讼材料。上诉人欧阳丹柔诉请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1.请撤销 (2023)粤0106民初14256号民事判决书,并依法改判;2.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四日
 
 
联系人:李暨鹏                        020-83008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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