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6民初35440
魏建煌:
本院受理原告广州贝得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风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魏建煌、陈少华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广州风禾数字科技有限公司、陈少华提起上诉,因无法向你方送达上诉材料,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你方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
特此公告。
 
 
 
 
 
 
 
O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刘巧静、纪温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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