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8145号
 
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欧海珠、代军:
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程序,保护债权人权益,完善向案外人发放案款公示事项,本院将拟向案外人发放案款现予公示。公示期:三天。   
案号:(2023)粤0106执8145号   
申请执行人: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
被执行人:欧海珠、代军
1、收款人: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拟发放金额(人民币):6972元        
发放依据:退司法拍卖辅助费用。
特别提示:公示期间,案件当事人或其他案外人对上述财产主张所有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应向本院提交书面意见并附证据材料,由本院依法审查处理。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本院将依照执行相关规定程序办理案款发放手续,涉及分配的依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联系人:柯天平、王晓丽 020-8300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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