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粤0106执3160号广州市荣兴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与广州市美康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鉴于你(单位)下落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案执行文书(上述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执行结案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上述执行文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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