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22188号
黄珊珊、WONG SAMSON CHUNG YUNG:
原告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黄珊珊、WONG SAMSON CHUNG YUNG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06民初22188号民事裁定书,内容如下:准许原告广东康景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WONGSAMSONCHUNGYUNG的起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