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民初3064号
李文斌:
本院受理的广州有鱼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华创盛世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李文斌财产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你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各自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4年7月1日14时15分在本院智慧城第二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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