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7265号
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
本院受理孔祥栋与中国南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开平建安集团公司与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诉讼须知、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原定于2024年5月6日17时的庭审,现变更为2024年7月8日9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六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
联系人:任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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