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16589号
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孔琦诉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深圳古德菲力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古德菲力健康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1658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确认原告孔琦与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于2022年9月7日签订的《会员服务协议》于2023年8月13日解除。二、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孔琦返还泳课费12000元。三、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孔琦返还会员费1691元。四、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上述债务的,由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五、驳回原告孔琦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288元,由原告孔琦负担86元;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天河北分公司负担202元,被告广州市古德菲力体育有限公司补充负担202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述判决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六日
联系人:秦雯、牛立萍 电话:020-830085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