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5247号
严庆楼:
本院受理的黄振南与严庆楼、李波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等相关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6月14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三十四法庭对本案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张斌、张重华 联系电话:020—83006781
本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