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393号
陈结雄、广州绿狮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与陈结雄与广州绿狮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异议人请求裁定终止(2023)粤0106执19186号案件的执行。因无法向你送达,故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393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不予执行本院(2023)粤0106执19186号案件。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联系人:赵泽伦、豆水仙 020-83006294、83008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