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4359号
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李红卫、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关彤彤:
本院受理的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李红卫、翟宁霞、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海南鑫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彤彤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
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4359号民事裁定书:冻结被申请人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李红卫、翟宁霞、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海南鑫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彤彤的名下存款181873.6元或查封、扣押其等值财产。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4359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准许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撤诉。本案受理费2250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1430元,均由原告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负担。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4359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解除对被申请人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洋浦分公司、李红卫、翟宁霞、儋州市宏祥商砼有限公司、海南鑫广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关彤彤名下存款181873.6元的冻结或等值财产的查封、扣押。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联系人:李莉、方秀南020-8300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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