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与张耀月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第三人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491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变更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2018)粤0106执11411号案的申请执行人。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20-83006294、83008860
联系人:赵泽伦、周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