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执异931号
岑有德:
本院受理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执行异议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06执异931号执行裁定书。本院裁定如下:变更广州住房置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2017)粤0106执13367号案的申请执行人。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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