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3)粤0106执异917号
广州市樊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程浩、冉红军:             
    本院在执行黄东成、张水源、黄敏威申请执行广州市樊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黄东成、张水源、黄敏威申请追加第三人程浩、冉红军为(2022)粤0106执17015号案的被执行人。因你们下落不明,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粤0106执异91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一、追加程浩为(2022)粤0106执17015号案的被执行人,对穗天劳人仲案[2022]2668、2670、2673号仲裁裁决确定广州市樊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在16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二、追加冉红军为(2022)粤0106执17015号案的被执行人,对穗天劳人仲案[2022]2668、2670、2673号仲裁裁决确定广州市樊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债务在4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清偿责任。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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