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粤0106执异338号
广州涵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广州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
关于刘善智与广州涵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与广州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申请追加广州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因无法向你们送达,故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06执异338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追加广州弦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为本院(2023) 粤0106执12199号案的被执行人,对广州市天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会作出的穗天劳人仲案(2023)1550号仲裁裁决书所确定的广州涵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赵泽伦、豆水仙 020-83006294、83008720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