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州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2024)粤0106立2689号
杜华云:
本院受理广州东方明珠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与杜华云、吴刚股东出资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变更开庭通知书。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原定于2024年5月21日9时15分的开庭审理取消。开庭时间变更为2024年6月3日17时00分在本院第二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李敏周、钟晓杨     电话:020-8300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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