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2024)粤0106立4954号
广州益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原告广州市天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广州益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本院判令:一、被告支付管理费13716.00元;二、被告支付水电费369.30元;三、被告支付违约金1759.72元;四、本案的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本院根据该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上述材料。你方的答辩期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天,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7月9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二十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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