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粤0106民初36991号
熊猫出入境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熊猫出入境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本院受理马海涛与熊猫出入境服务(天津)有限公司、熊猫出入境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2023)粤0106民初3699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马海涛撤回起诉处理。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联系人: 陈嘉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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