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中诚广场”系列案件之三)
本院执行的“中诚广场”系列执行案债权人代表,已由各债权人进行了推举。经本院审查,确定下列债权人及债权人的代理人为债权人代表,现将各债权人代表的联络电话进行公告,各债权人对本案债权分配的相关意见,可根据债权种类,向债权人代表反映。
- 交付房产类:
张德琴:13826612555、13710197555;
沙威尔投资有限公司:万经智13802506437;
中土工程(香港)有限公司:薛云华13380052888、邱卫文13332870283、杨闰1331280201;
方前华13249600374。
广州中诚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无联络方式)。
黄朝晖:87521806、23342033。
- 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类:
刘庆建:020-87521796、13902238042;
麦钜强:13602812208;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朱曙光、韩进,13607173797、13507109933。
- 工程款类:
中国建筑第三局(广州)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杨晓永13926926313;
华南理工大学建筑工程研究院:87110823、13501517378;
武汉凌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吴典军027-68832106、15927001528、李传宏13503014536。
- 抵押权类:
越信隆(集团)有限公司:孔繁华13926404304;
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庄明、郑登科13322808202、13760622437;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天河支行:叶敏洁、罗永超13434188808、13925057336。
- 一般债权:
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邹鲁文13710685053;
伍柏旺:蔡新东13500032218;
英广亚洲有限公司:蔡新东13500032218;
李晓玲:13926000882。
- 变卖类:
海南赛特实业总公司:谭显辉13907547308;
海南中建第六工程局承包公司:李阳13302203111。
7、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李飞娇13332886327、吴昊13802731968。
特此公告
二00七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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