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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29 16:22:17】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工作安排,市委第十巡察组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对市法院党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并于7月30日反馈巡察意见。市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整改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践行“两个维护”、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在更高水平建设“审判强院”的关键之举,坚决压实责任,主动认领问题,扎实推进整改,取得较好成效。截至目前,市法院57个整改问题中,属于立行立改和3个月集中整改的48个项目均已高质量完成,其中14项同步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推进;9项深化整改和长期整改项目正在按期整改中。现将3个月集中整改落实情况予以通报。
一、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感使命感狠抓问题整改
一是增强认识,深刻领会抓好巡察整改的重要意义。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传达学习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及巡察整改相关工作要求,深刻认识此次巡察是对市法院工作的“整体把脉”和“政治体检”,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狠抓巡察整改落实,以扎实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向市委、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二是高度重视,最高标准谋划整改工作。将抓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9次召开专题会议系统研究整改工作,紧盯巡察反馈的57项问题,分解确定175项整改落实具体措施。坚决压实整改责任,“一把手”靠前指挥,对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亲自谋划、亲自督办;班子成员紧盯问题事项,狠抓分管部门整改任务推动落实;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瞄定任务项目和整改时限快速推进、挂账销号。强化检查督导,确定9个督导组,由院领导班子成员挂点各基层法院集中开展专项检查督导。
三是强化沟通,联动协作提升整改实效。注重从各方面反馈意见中发现问题、拓宽巡察整改思路,将教育整顿期间3次征求意见座谈会上征集的意见转化为整改举措,纳入巡察整改。强化对上沟通联络,明确专人与市委巡察机构常态化对接,确保反馈问题、具体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位、精准部署整改措施。加强与兄弟单位协作对接,主动上门会商沟通,推动共同解决问题。
四是立足长远,建章立制促进长效常治。围绕全方位强化党组领导、优化督办落实方面,制定、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的通知》等制度文件;制定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工作机制》《关于规范执行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等一批制度文件,深层次规范执法办案;聚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印发《关于退(离)休和辞去公职人员从业行为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截至10月31日,市法院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共制订、修订制度机制文件73项,逐步构建起长效化、制度化屏障,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复发。
五是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截至10月底,全市法院新收案件65.06万件,办结53.19万件,法官人均结案433件,同比分别上升9.53%、9.77%和10.49%。收、结案数均居全省首位。各项办案指标稳步向好发展。“审判强院”建设取得新成效,精品案例、庭审、文书获奖层级不断提升,97篇案例获省级以上奖项,市法院办理的2件案件分别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制定印发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的50条意见;全国首个5G智慧法院实验室推出5G智传笔、5G随身云盒等一批首创成果;“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破产审判改革成果入选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三方评估创新举措;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连续2年居全国第一,“执行合同”指标跃居全国第二;市法院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实现全国“六连冠”。
二、盯紧问题、逐项销号,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
对照市委第十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3项主要问题,市法院梳理分解为57项整改问题,逐一确定责任部门、整改时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抓整改、抓落实。
第一方面问题:党组政治引领履职履责作用发挥不充分
(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不够
1.党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关系处理不够好,抓大事议大事有缺失,“三重一大”落实不够好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完善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机制,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分工,修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对党组主体责任清单以及党组班子成员管党治院责任清单进行细化、更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二是强化党组抓大事议大事工作有关制度落实,修订《党组工作实施细则》议事目录清单,完善“第一议题”机制,细化议事内容、完善议事机制。
2.个别年份未专题研究年度党建工作安排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严格按照《党组议事内容目录清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有关规定,对涉及年度党建工作安排等党建重要工作全部及时提交党组会审议研究。
3.年度审判管理质量分析报告未上党组会研究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定期报告机制,明确年度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重要材料按要求提交党组会审议,为党组把握办案态势、分析问题形势、调整工作计划提供决策参考。
4.年度工作总结和向市人大作的工作报告等重大事项未上党组会研究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进一步规范年度工作总结、两会工作报告的重要综合性文稿呈批程序,明确从2021年起将年度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等全院、全局性重要文稿纳入集体研究讨论程序,及时提交党组会研究审议。
5.院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部分大额资金使用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党组工作实施细则》,明确涉及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要求和程序,经认真自查整改,自2018年12月起,所有涉及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均由党组会研究审议。
6.党组决议的部分事项没有后续跟进落实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完善督办工作机制。在《督促检查工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办工作的通知》,明确党组会、院长办公会决议事项、全市法院院长会部署事项、上级转办等事项的督办流程。二是上线智能化督办系统,并根据事项内容设定长期、短期督办时限,确保所有督办事项按期落实。三是狠抓重点事项督办。针对巡察反馈的没有一抓到底的事项立即组织整改督办,基本督办完毕。
7.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通过司法手段充分保护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扩大内需的办法还不够多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提高站位、系统谋划。聚焦服务保障更具国际竞争力的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服务扩大内需、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强化产权保护等重点内容制定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的50条意见,全面提升司法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水平。针对涉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与司法融合等问题形成调研成果61篇,审结“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案”等一批涉新业态典型案例,围绕网络借贷、信息安全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60份。二是强化府院联动。与人民银行等14家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围绕涉企业退出、税务办理国有企业司法处置等会签5份实施意见,推动解决银行账户资金查询与划转、破产企业职工安置等12大类涉办理破产事务问题,有效提升办理破产效能;搭建全市案件网上综合受理平台,与市场监管局等建立企业送达信息共享机制;与市旅游局联签指导意见促进旅游纠纷快速稳妥处理,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旅游纠纷化解情况和典型案例。市法院牵头的“办理破产”指标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连续两年排名全国第一,“执行合同”指标跃居全国第二。
8.常态化疫情防控上,疫情平稳后落实防控措施有所松懈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今年以来,党组会专题听取和研究疫情防控工作4次,召开院防控办会议10次,实时更新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机制有序运转。二是动态完善防控机制。今年8月印发《关于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任务清单》等制度文件,把所有防控风险点纳入清单管理,明确各部门具体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常态化开展疫情防控现场检查、防控大排查,适时组织交叉检查,及时堵塞漏洞、完善机制。三是严把机关防控关。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对来访人员落实登记追踪、体温检测等要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苗“应接尽接”要求。
9.市法院发出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司法建议数量不多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方案》《关于加强涉黑涉恶等重大案件司法建议工作的指引》,进一步明确涉黑涉恶案件“一案一司法建议”要求,细化制发原则、整体要求、重点领域、具体要求,持续强化司法建议工作。
(二)主责主业统筹管理不足
10.统筹推动解决重大案件的意识不强,组织不力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完善统筹推动解决重大案件工作机制。今年5月27日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四类案件”的监督。二是强化对久拖不决案件清结。启动院庭长包案督办制度,促进案件清结。
11.职能部门发挥作用不够,内部运转管理和协调不足,存在个别同案不同判问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多举措促进统一法律适用,通过发布审判参考、强化案例指导等方式进一步统一裁判尺度;修订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工作机制实施细则》,扩大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范围,今年1—10月,市法院通过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案件2097件。二是修订《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优化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监督管理实效
12.进一步加强对各业务庭卷宗归档移送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审判与执行环节的衔接加强监督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严格落实归口管理要求,明确各业务部门对外移送卷宗统一经本院交换室流转。针对刑事案件财产刑移送衔接问题,制定《刑事案件宣判后执行工作台账》,并深入开展财产刑移送清理自查工作。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起草《广州法院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交付执行工作的规程》,每年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法官助理(书记员)工作规程指引(试行)》,确保案件交付流转规范、有序。三是积极推动建立无纸化办案模式,全方位提升案件办理流转效率。接下来,将进一步完善刑事案件交付执行工作规程等工作制度,积极搭建刑事案件后审管理平台,优化卷宗移送管理和衔接机制,持续提升卷宗流转规范化水平。
13.需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院指导监督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完善各部门定点联系基层法院对口部门制度,明确每年深入基层开展业务指导。今年以来,已举办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上诉案件卷宗移送暨信访工作、涉外民商事审判、破产审判、劳动争议裁审衔接暨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等专业培训和研讨会,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推进会、执行工作会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审判工作会议等各类会议培训。聚焦强化审判质量、效率以及审判执行流程监督,各业务条线定期召开专业研讨会、业务培训,发布改判和发回重审案件分析报告。
14.基层法院存在一些不规范情形和违纪违法现象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强化教育引导。先后3次召开工作部署会,对专项整治和审务督察提出具体要求,持续抓好纪律作风建设。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酒驾醉驾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等5个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动司法作风好转。三是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先后对海珠、荔湾、黄埔、花都、从化、白云等6家基层法院开展审务督察,发现并反馈6个方面问题,督促检查巡察整改等上级有关要求落实情况。
(三)党组对司法为民意识强化不够
15.审判业务存在个别质量瑕疵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常态化开展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分别在半年、三季度、年底三个节点组织案件质量评查,确保每名法官每次至少1件案件纳入质量评查,评查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倒逼办案质量提升。二是强化精品支撑。制定《关于推进2021年度“一规范两提升三精品”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市法院范围评选精品文书、庭审、案例,推出了一批全省全国典型案例。三是强化自查整改。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对12592件案件组织开展评查,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完善制度、移送纪检督察部门查处等方式,促进整改和提升办案质量。
16.部分法官无正当理由拖延办案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常规评查机制,将评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开展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全方位开展督办清理工作。
17.卷宗归档移送存在超期问题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强化问题整改,制定《关于落实卷宗移送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完善移送制度,各基层法院由专人管理移送台账,完善节点监控,每月通报公示排名,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方式狠抓卷宗移送整改工作,切实缩短移送用时;完善审判管理系统,细化时间节点,超时限将提示经办法官。接下来,市法院将持续抓紧抓实问题整改,进一步完善移送登记、考核排名机制,加快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将移送过程纳入审判流程节点管理,及时健全配套监管体系,努力推动卷宗移送时长大幅降低。
18.对有的群众诉求没有及时解决,如某机构反映有关费用尚未支付完毕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强化组织。成立有关费用清理工作专班,3次座谈了解费用拖欠情况,及时清理支付。二是强化自查清理。已全面完成434宗有关案件的自查工作。接下来,将继续统筹全市法院推进有关工作,就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四)执行综合质效不高
19.实际执行到位率不高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对实际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指标进一步加强研判,持续深化执行案件分段办理改革,提升执行工作集约化水平。依托执行指挥中心加强指标数据监测和通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信息录入准确性和及时性。二是持续完善广州法院天平执行查控网,全力配合全省房地产统一查询查封控制平台建设,进一步缩短财产查控耗时、降低财产查控成本,扩大财产查控覆盖面。提高财产变现效率,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机制,进一步规范辅拍工作流程、辅助人员工作职责及相应考核标准。严格依法采取纳失、限消、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强制措施,进一步提高执行威慑力。加强执行宣传,鼓励信用修复、宣扬守信激励,进一步提高自动履行比例。接下来,市法院将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有财案件与无财案件进行分类处理,持续提高处置效率,加强指标数据监测,强化精准发力,提高信息录入准确性和及时性,全力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等重点指标。
20.执行综合质效排名靠后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聚焦执行质效指标强化研判分析,针对执行效率指标、执行效果指标、信访结案率指标、指挥中心事项管理指标等分类制定针对性改进举措。二是增强执行合力,与广州仲裁委会签《关于共同提升仲裁案件财产保全、司法审查和执行质效的意见》,提出32条深度合作措施。今年1—10月,全市法院重点执行质效指标中,法定期限内结案率、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执行信访率等指标优于全省平均值,其中终本合格率、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居全省前三;终本率、事项受托平均用时、信访化解率等指标均优于去年同期水平。接下来,市法院将着重针对自身薄弱指标,及时健全机制,聚焦重点指标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争取执行工作整体质效进一步提升。
21.未及时划付已到账执行款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制定《关于规范执行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款提存办法》等文件,健全执行款收取、支付、清查、监管、提存全流程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专项清理,确保穷尽手段、应发尽发。
22.执行不作为、慢作为以及不规范问题
该项为长期整改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持续健全规范执行机制,开展终本案件质量评查,精准识别、查纠整改送达不规范、未穷尽财产调查、财产处置不彻底等10类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未收押收监集中清理专项行动,制定实施一、二审宣判后工作台账机制,确保案件生效后执行材料及时移送。狠抓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定修订《关于执行案件审批权限的规定》《关于执行工作请示报告规定》等文件,研究起草《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交付执行工作规程》,进一步优化执行权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23.对执行案件开展“一案双查”力度不足
该项为6个月深化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修订《关于对执行工作实行“一案双查”的实施细则》,召开两级法院“一案双查”专项工作会议,完善“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强化与督察部门协调配合,同步调查案件和干警履职情况;拓宽线索来源渠道,注重从来信来访、办理执行复议等案件中挖掘问题;明确“一案双查”时间节点,对于收到的上级法院交办的“一案双查”线索或自行确定启动的相关线索,确保及时启动、完成调查工作,形成调查报告,持续提升办理实效。接下来,市法院将持续强化“一案双查”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落地落实,进一步健全“一案双查”工作机制,拓宽线索渠道,加大调查和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执行不作为、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等作风不正问题。
(五)推动共建共治共享措施不够有力
24.多元化解纠纷和诉前调解工作成效有待提升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深入调研,赴深圳、佛山等地吸收先进经验。进一步扩大引调案件范围、强化调解前置,在调解中及时固定无争议事实、协助做好送达地址确定等工作,实质性推进诉调对接。召开两级法院一站式建设座谈会、多元解纷推进会,对基层法院施行“一对一”专项指导。启动特邀调解员培训“春耕计划”,开展调解员系统化培训。将授权见证系统融入涉外涉港澳调解,全国首次在调解工作中运用5G智能虚拟法庭、5G庭审本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完善绩效激励和责任考核机制,将多元解纷工作纳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考核,根据工作业绩评定骨干调解员。今年1—10月,广州法院诉前调解纠纷241056件,调解成功107056件,分别同比增长177.45%、314.45%。多元化解结案率、诉前调解率分别达88.06%、39.05%,分别同比增长3.7、19.2个百分点。前三季度广州法院多元化解结案数、调解成功案件数分别居全省第二、第一。
25.加强对司法建议工作的重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的作用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建议工作的通知》,细化司法建议工作要求,及时通报司法建议工作情况,强化时间节点管控。司法建议延伸审判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能力持续提升,截至今年10月底,已发出司法建议37件,较2019年同期上升56.8%;10篇促进金融、平台经济等领域精准治理的司法建议获评2020年度优秀司法建议,在全市法院“六项工作”会议中受到表彰。
26.未充分利用审判优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与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广州市国家工作人员旁听案件庭审学法用法机制的意见》,建立全市副局级以上干部及其他工作人员每年现场旁听、观看庭审直播机制。今年9月,市直各单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100余人到市法院现场旁听一起职务犯罪案件,40余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在线收看。坚持普法力量“走出去”,“法官妈妈”陈海仪兼任多所广州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各党支部深入校园、企业、社区等地开展法律服务28次。拓展线上普法形式,以“云课堂”形式为全市中小学开展普法宣讲,市法院官微发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120多个典型案例。
第二方面问题: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从严治院有偏差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关于工作责任不清,党组缺乏统筹监督问题:
27.党组没有落实每半年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制度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严格落实党组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党组会的要求,今年以来召开专题党组会,深入分析、部署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优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全方位梳理廉政风险点,对全院218个岗位重新定级。严格按照理权、查险、评级、定措、公示步骤,绘制《岗位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编制《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建立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审判执行监督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建设,确保廉政风险举措实质高效运转。
28.进一步清晰派驻纪检监察组、监察室、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职责边界划分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系统梳理部门职责划分相关文件,根据上级法院分工模式和工作需要,调整班子成员分工,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分管督察室。厘清监察室更名为督察室后与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及工作职责,明确督察室与机关纪委合署办公后的9项主要职责,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划分更加清晰。制定印发《中国共产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九届机关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机关党委职能,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自身建设。
29.对重大业务风险缺乏统筹监督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完善重大业务风险统筹管控机制,通过“四类案件”智能管理、全覆盖案件质量评查等举措,有效防范风险,提升办案质量。加强建章立制,修订《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制定《关于规范减刑、假释案件办理的工作机制》。印发《关于办理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规程》,进一步规范、细化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办理程序和要求,强化对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二是制度执行力不够问题:
30.落实“干预过问案件登记制度”的问题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制定《关于执行“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和责任追究的工作细则(试行)》,对“三个规定”记录填报、统计报告、责任追究等进一步规范。指定专人管理记录报告平台,及时接收、甄别、统计处置记录报告信息;结合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重点督办、约谈提醒不实“零记录”“零查处”“零报告”问题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及时核查相关举报线索、涉审判执行领域违纪违法案件,深挖彻查违反“三个规定”和充当“诉讼掮客”问题。今年以来,干警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填报率达100%,全院月均填报干预过问信息数在10条以上,形成主动填报良好氛围。
31.落实“院庭领导监督制度”的问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今年5月27日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庭领导审判管理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院庭领导监管职责范围、流程及问责措施,全面压紧压实院庭领导监督管理责任。强化工作督促,在全市法院院长会、审判管理工作培训班等多个场合严明审判管理监督责任落实,通过案件评查检查“四类案件”的监管情况,强化问题通报。完善“四类案件”信息化监管平台,强化自动统计、标注、提醒、监督功能,“四类案件”监管更加智能高效有力。
32.对国家赔偿案件未建立追责追偿机制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制定《国家赔偿责任评定流程》,明确对造成本院国家赔偿的原案件责任人予以责任评定,将最终可能追责的评定结果移交纪检部门处理。针对近五年市法院已经履行国家赔偿的案件,就相关经办人员是否承责问题,成立审查小组对案件予以查核。
(二)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关于监督保障执行作用发挥不好问题:
33.对审判业务活动主动监督不够,监督工作联动机制效果有待加强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修订《党风廉政监督监察工作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健全监督审判业务的制度体系。定期召开联动工作会议,组织召开“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宣讲暨《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填报部署会,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就“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适用和表格填报作解读说明。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加强与市法院各部门的工作联系,强化对审判业务活动的监督检查,日常派人列席市法院党组和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党组会,监督法院审判业务工作运行。
34.接受司法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起草《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关于加强查处管辖内法院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的实施办法》,提升院内多部门联动监督合力,联合市检察院,多渠道发现问题线索,强化监督管理、问题处置。在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上研究部署、推动健全检察机关通报案例研究、检察建议督促管理等机制举措。与市检察院协定发送市法院的检察建议书同步抄送派驻纪检组,由纪检组对检察建议书涉及问题梳理排查。经对2019年、2020年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书排查,暂无发现新的问题线索。
35.以案治本工作有待加强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3月24日、5月14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2年全市法院干警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思想根源;在9月13日全市法院院长工作会议上再次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以身边的典型案例释纪释法,敲响纪律的警钟。邀请专家教授围绕党纪党章党规等内容授课,分三批次组织处级以上干部前往广州市党员干部纪法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提高干警拒腐防变意识能力。组织全院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看《锈蚀》《代价》等警示教育片5次,在“纪律作风与案例警示”专栏上传2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引导干警汲取教训;纪律教育月期间通过下发警示教育光盘等形式督促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截至目前,市法院干警参与警示教育活动6000余人次,实现警示教育全覆盖,队伍廉洁意识、思想防线得到进一步巩固增强。
关于适用执纪依据的政治站位不高问题:
36.进一步严格执行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和政务处分法,强化法官姓“党”姓“公职”的意识的问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多次召开工作会议,通报存在问题,认真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以及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研究明确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时,党员首先考虑给予党纪立案,非党员给予政务立案。队伍教育整顿期间,明确凡属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管辖范围内干警违纪违法行为,违反党纪的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给予处分,影响恶劣或适用于第三种形态的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给予相应处分。对基层法院干警违纪违法行为,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调查认为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将材料移送违纪干警所在党组并提出处理建议。
关于执纪问责存在宽松软现象问题:
37.个别案件核查不到位,处理处分存在宽松软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重大差错、落实重点工作不力等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综合运用党纪政纪、组织处理等方式强化问责,达到教育警示和整改纠错效果;对贪污受贿、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失职渎职、违反“三个规定”等违纪违法行为从严查处,依纪依规予以追责。
(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有发生
38.综合保障中心2012—2017年违规给在编职工发放通讯补贴,巡察组指出后,市法院进行了清退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发现问题后,市法院第一时间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清退,并已上缴国库。
39.内部培训存在超标准问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严格执行我院今年2月24日印发的《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组织综合保障中心培训服务部、机关服务部检查对照,开展内部培训时严格按培训费标准安排,坚决杜绝内部培训超标准的问题发生。
40.市法院花都培训基地平均使用率不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成立巡察整改工作小组,列出责任清单,指定专人负责,采取挂图作战、限定时限、一案一策等形式,狠抓问题整改落实。积极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压减培训经费。充分利用花都培训基地开展培训,积极与市有关部门沟通,进一步提高花都培训基地使用效率。
(四)资产、财务管理不规范
41.部分固定资产的管理有待加强
此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和政府采购程序,切实以制度管事,确保固定资产管理规范有序。
42.清产核资不全面、不彻底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及时健全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全面清产核资,强化资产账规范管理,确保产权管理、实务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统一,资产管理规范、严谨。
43.市法院下属综合保障中心固定资产未及时独立建账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2020年11月4日,我院向市财政局申请为该中心单独设立资产管理账户,已经市财政局核准,指定专人负责,做好资产核查登记,每月将资产数据上报市财局资产管理系统。
44.大额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个别部门领导财务审批权限偏大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修订《经费审批权限和报销管理规定》,调整部分部门财务审批权,进一步严格规范经费审批管理。全面梳理近年有关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形成《财务制度文件汇编》,进一步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严格落实《财物事项决策内部控制制度》《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严格大额资金使用管理,目前,凡涉及重大资金开支项目,在项目立项阶段均加注资金列支意见和采购意见,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才能组织实施。
45.执行款资金存放存在一定风险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今年7月制定《关于规范执行款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执行款提存办法(试行)》,加强对执行款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资金扣划审批制度,有效防范执行款存放风险。在财务部门与执行部门设立案款管理员,建立“案到款”“款到案”双向核查制度,并对执行款收发情况每月一核对,每季度一清理,确保执行款资金安全。
第三方面问题:党组织建设及干部队伍建设标准不够高
(一)领导班子政治建设有待加强
46.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有个别专题学习不及时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严格落实市委要求,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1年专题学习计划,细化每次学习安排,提升理论学习体系化水平。今年以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等专题组织集中交流研讨、宣讲辅导报告会等16场次。加强与市委宣传部讲师团的沟通联系,学习结束后及时报送《全市党委(党组)中心组一学一报表》,分专题累计报送22份一学一报表;及时总结每季度学习情况,累计报送全市局以上单位党委(党组)中心组2021年季度学习情况填报表3次。
47.党组对审判质量、审判管理等重要业务的集中领导不够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审判执行态势分析、案件质量分析报告等重要业务事项纳入党组会审议讨论范围。今年8月25日向党组会提交《全市法院1—8月审判执行工作态势分析》和《2021年度“清案行动”工作方案》。经党组决议,全市法院9月1日起全面启动“清案行动”。组建“清案”督导组,督导检查各基层院、各办案部门的“清案”工作。
48.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报告及反馈意见未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问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严格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开展司法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基层法院司法巡查工作报告及反馈意见报院领导审批,并提交党组会议审议。
49.院领导办案模范表率作用有待提高,进一步规范审委会会议记录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健全完善院庭领导办案工作机制,强化“关键少数”的带头表率作用。制定《关于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办案标准,明确院庭长带头办案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并达到一定数量;建立院庭长办案公开机制,每月定期在内外网公开院庭长办理案件的数量、类型等信息。今年以来,市法院院庭长共办理案件11870件,增长27.08%。二是修订完善《审判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表决、签名、记录流程,明确每位参会委员均需发表个人意见、说明理由并逐一记录。三是升级完善审委会电子会签系统,采取会议录音、语音转换的方式记录,确保审委会会议程序规范,记录真实、完整。
(二)机关党建和基层党建工作力度不够
50.基层党组织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学习方式单一,没有结合学习本单位的重要制度、规则、规划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领学带学督学,带动基层党组织和普通党员开展常态化学习。二是强化督促指导,每月发布组织生活通知单,明确学习任务和具体要求,机关党委委员全部下沉指导,列席挂点联系党支部的队伍教育整顿专题组织生活会等。定期检查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学习笔记,坚决防止发言稿抄袭、学习形式化等问题。三是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34场次,开展各类学习活动600余场次,组织参观革命遗址等70场次。四是丰富学习形式。制定《关于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暨持续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十个专题活动”工作方案》,举办微党课视频征集活动、专题征文活动、“红色歌曲大家唱”评选活动等,获评全省法院优秀组织奖,3部作品入选全国法院优秀作品。300余名青年干警参加拍摄《不忘初心》MV,获评省法院“红色歌曲大家唱”活动一等奖。五是强化线上线下融合学习,设立内网“党史学习课堂”“穗法学堂”,营造“天天学、人人学、时时学”的好氛围。
51.意识形态工作有待提高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完善制度体系。制定《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明确各相关部门的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确保责任到人。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切实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二是强化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制定《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强队对师资、课程的意识形态方面严格审查把关,明确院校培训、各部门业务培训要将开展意识形态培训作为必修内容、重点内容,综合素质培训的重点内容。三是强化阵地管理。加强官方新媒体主阵地管理,确保直播案件、案例宣传不产生负面舆情。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
52.思想政治教育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完善制度机制。制定印发《2021年广州法院政治工作要点》,提出5个方面23个具体要求。制定专职党务干部每月学习交流制度,压实专职专责,提升履职能力。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在机关党委《党支部组织生活通知单》中套发有关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每季度上报干警“思想政治工作定期分析报告”,发现、处理解决苗头性及突出问题。二是压实支部书记开展部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机制,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干部、先进典型等讲党课超过100场。三是建强党的基层组织,强化政治引领,在审判团队设立党小组,积极发动审判团队负责人对法官及审判辅助人员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推进谈心谈话常态化,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期间,全院28个党支部开展多轮次谈心谈话2169人次。
(三)干部选任程序不够规范
53.需进一步规范选任人选范围界定、干部任免事项表决、考察等程序,严格落实“凡提四必”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严格按照《党组议事规则》,规范干部任免事项表决程序,明确参与决策人员范围;组织学习并严格落实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在审查清楚档案、个人事项报告、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核查违规违纪线索和信访举报等情况,且确定不影响提拔使用后,再上党组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四)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存在薄弱环节
54.干部因私出国(境)监管有缺位现象
该项为6个月深入整改事项,目前正在推进整改中。一是及时完善管理制度,修订印发《关于本院工作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调整出入境审批备案程序、证件申领、保管等工作流程,强化出国(境)监管。二是加强信息监测,按照管理规定及时调整出入境审批备案程序,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沟通,积极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开展集中整治,组织全院在职人员以及退(离)休市管干部,扎实开展因私出国(境)问题专项整治。
55.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落实不严
该项为3个月集中整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并作为常态化整改事项持续推进。一是强化日常学习教育,增强报告意识,在内网首页设置干部人事政策专栏,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挂网公布,组织领导干部系统深入学习。二是进行针对性培训,对需要首次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辅导,为其讲解相关政策规定、填报要求、易错易漏事项等,今年首次填报的10人报告核查一致率为100%。三是强化纪律约束,组织认真开展2020年度抽查核查工作。
56.对离职干部违规从业监管不到位
该项为立行立改事项,现已整改完毕。一是完善离职干部从业行为管理,今年5月制定印发《关于退(离)休和辞去公职人员从业行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制定27条针对性措施;会同市司法局印发《关于规范法院离职人员从事律师职业及其他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出台19条举措,加强对离职人员从业进行规范化管理。二是严格执行离职从业期内定期报告制度,全面摸查目前我院从业限制期内离职人员的从业情况并进行备案登记。三是建立并落实离职从业谈话提醒机制、承诺机制,《办法》实施以来,对离职的4名人员均进行了谈话提醒,并督促签署限制从业承诺书。
57.公务员编制与事业编制人员混编使用
该项为长期整改事项,正在持续推进整改中。认真摸查梳理,按照实事求是、有利于工作原则,分批次逐步调整解决政法编与事业编混编使用问题。接下来,将严格按照编辑管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规定,根据工作和队伍实际及时调整相关人员工作岗位,确保依法依规使用管理行政编制、事业编制。
三、标本兼治、深化整改,努力开创新时代广州法院工作新局
接下来,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持续深化整改认识、压实整改责任、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问题清仓见底、体制机制完善,引导激励广大干警以更大担当作为投身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新征程,为广州加快实现老城市新活力、“四个出新出彩”,在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广东的使命任务中勇当排头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在持续深化整改、压紧压实责任上下功夫。坚持从对党忠诚的高度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进一步加强市法院党组对整改落实工作的领导,强化指导、严格监督,以最严标准、最实作风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注重边整改、边巩固,对已经完成的整改项目适时组织“回头看”,持续推动问题整改走深走实,坚决防止反弹回潮;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保持力度不减、强化督办,坚决按时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坚持一抓到底、定期督促,务求取得实效。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力度,通过治理一个问题、健全一项制度,真正实现长效常治。
二是在强化政治建设、提升政治能力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政治学习,扎实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向实向深,严格抓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落实,进一步筑牢思想根基。牢牢把握政治方向,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完善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的制度机制,确保法院工作在正确轨道有序运行。抓紧抓好意识形态责任落实,自觉抵御不良风气和错误思潮影响,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可靠。全面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持续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强化队伍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建设,持续提升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是在注重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发展上下功夫。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以更坚决态度、更务实举措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持续提升服务大局能力水平,找准抓牢司法工作的着力点、切入点,紧盯常态化疫情防控、构建新发展格局、服务“双区”和“双合作区”建设等重大部署强化司法服务保障职能。持续深化司法领域改革创新,全方位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改革创新引领区建设,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建设,努力推出更多“广州经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重点解决好影响群众实际感受的卷宗移送慢、执行不规范等审判执行突出问题,抓紧抓好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两个一站式”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司法能力建设,持续加强民生领域司法保护。将抓好巡察整改与扎实开展年底清案工作相结合,准确研判办案态势,统筹抓好办案效率和质量管控,坚决完成全年任务目标。
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纪律作风上下功夫。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坚决杜绝管党治党压力递减、责任弱化问题。进一步优化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动态管理、实时调整,织密织牢制度笼子。强化内控管理,重点围绕巡察发现的资产管理、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底”,完善内控内审机制,坚决防范廉政风险。坚持正确人才导向,落实庸者下、平者让、能者上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强化审判业务专家示范带动作用,加快推进“一工程两阶梯”计划实施,打造高层次司法人才队伍。坚定不移正风反腐肃纪,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整治“文山会海”,加强干部任职回避、离任人员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制度落实,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确保法院队伍肌体健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0—83210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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