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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发布 市中院司法透明度指数蝉联全国法院第一
【发布时间:2017-03-29 08:52:55】 【稿件来源:办公室】 【作者:周冠宇】 【关闭】

(发布会现场)

(张春和副院长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法治蓝皮书主编田禾教授合影)
 
    3月20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北京召开《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7)》发布会暨中国法治发展与展望研讨会,发布包括中国政府透明度指数、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在内的一系列法治指数。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所长李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社长谢寿光,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主任田禾等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等院校,部分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科研机构代表参加发布会。市中院在2016年度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评估中以91.82分蝉联全国法院第一。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春和参加发布会。
    2016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遵循中立、客观原则,对最高法院、31家高院、49家中院的司法公开状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并发布《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报告》指出,2016年81家被测评法院司法透明度指数平均分为57.6分,其中30家法院得分在60分以上,及格率为37.04%。其中广州中院、宁波中院、成都中院、北京高院、浙江高院、深圳中院、海口中院、杭州中院、上海高院、湖南高院、南京中院等11家法院连续三年进入司法透明度指数前二十强。
    市中院以91.82分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司法公开领先优势持续扩大,比第二名高8.65分,相当于第2名与第10名的分差值。在审务公开、审判公开、数据公开、执行公开等四项一级评估指标中,审务公开、数据公开、执行公开三项指标分别以98分、99.4分、95分位居全国第一,平均比第二名高10.66分。与市中院去年评估情况相比,总分提高9.49分;各项指标持续向好发展,其中审务公开保持全国第一,数据公开、执行公开取得突破,分别从第3名、第10名跃居第1名。
    《中国司法透明度指数报告(2016)》还介绍了市中院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依法保障公民庭审旁听权、双重公开执行惩戒措施、公开立案登记数据、公开司法建议发出及反馈情况、裁判文书反向公开等11项工作经验。
                                                                       (摄影:周冠宇;编辑:陈育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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