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返回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桥中毒胶水案”受害人获赔25万
【发布时间:2014-03-03 15:27:23】 【稿件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魏徽徽 马伟锋】 【关闭】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通讯员 马伟锋 马英) 昨日下午,广州市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自201312月至今两个多月时间,广州两级法院从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情况,其中,荔湾区桥中毒胶水案受害人获赔25万。广州中院昨日还同时公布了第一批涉民生案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名单,共17件执行案,34个被执行人。
  近八成已执结
  这次专项活动从201312月开始,针对的重点是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及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相关案件,共10大类。
  而在这些案件中,广州法院为弱势群体开辟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这些案子由法院主动立案执行,并在立案后3个月内予以执结。
  据广州中院统计,截至226,全市两级法院在这次活动中需要执行的涉民生案件共337件,申请执行标的887.6万余元,已执结263件,已执行到位金额693.2万余元。
  1人入罪8人被拘
  广州中院提供的一份执行措施统计表显示,目前全市共有一名老赖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被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另有8老赖被拘留,154名被执行人被限制高消费,还有4人被限制出境。广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黄志明表示,今后该院将定期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被执行人信息。
  同时,法院与相关行政部门、金融系统等联合,在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工商登记变更等方面进一步对老赖进行限制。
  荔湾:毒胶水案老赖赔钱
  桥中毒胶水案是在荔湾区,甚至全市均受关注的涉民生案件。据了解,李某是毒胶水案的受害人,根据生效判决,被执行人何某、钟某需向李某支付25.78万元赔偿款,但两人没有自动履行。
  荔湾法院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将钟某名下的5万元发给李某。但是,法官随即面临被执行人何某、钟某有意躲避执行、去向不明的难题。
  后来,法官调查发现,钟某名下有一套房屋,遂依法查封,并张贴相关法律文书。最终,何某、钟某露面了,在法官说服教育后,两人抵触情绪得到疏导,很快将赔偿余款以及迟延履行债务利息交到法院。
  天河:小老板两次逃匿
  刁某泉系个人独资企业广州市天河科龙电器维修中心负责人,20072月因雇请的空调安装工李某在中山一路作业时坠亡,仲裁裁决应当支付李某亲属丧葬补助金、抚恤金、工亡补助金共计人民币34.7万余元。
  经过两级法院审理均与仲裁裁决一致,但维修中心及刁某泉一直拒不执行,最终在20114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刁某泉家属随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将执行款人民币16万元交付法院。但同年5月刁某泉被取保候审期间潜逃了。2013年7月,刁某泉再次被抓获归案,最终被法院判刑8个月。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