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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推行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全程公开
【发布时间:2014-01-09 17:12:49】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马伟锋 隋岳】 【关闭】

本报广州1月8日电 (记者  马伟锋  通讯员    岳)今天,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减刑假释案件审理工作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启动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裁前网上公示、远程视频公开开庭、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等一系列司法公开新举措,做到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过程的全公开,成为广东首家实现减刑假释案件网上公开常态化的法院。
近年来,社会上对减刑假释案件的质疑不断,“以钱买刑”、“暗箱操作”、“官民狱中差别待遇”等声音时有耳闻,对司法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破坏。广州中院以公开为抓手,全面改革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模式,形成“提请公开、裁前监督;审判公开、陪审监督;文书公开、社会监督”的整体工作思路,推进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的公开化与民主化,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使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经得起民众的围观。
    发布会上,近二十家媒体的新闻记者现场观摩了减刑假释案件审理裁前网上公示查询流程,并首次通过远程视频系统旁听了减刑假释案件的开庭。在广州审判网的裁前公示表中,详细列明了这些服刑人员的姓名、年龄、罪名、原判决、刑期、余刑、考核期内奖惩情况以及执行机关关于减刑假释的意见,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发短信或致电12368诉讼服务平台提出。
    据广州中院审判监督庭庭长陈冬梅介绍,广州中院目前不仅对所有案件都进行网上裁前公示,同时还大力推进减刑假释案件的公开开庭审理。2011年以来,对涉及原为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犯罪以及故意杀人、抢劫、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的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开庭审理,开庭率逐步提高,目前每年开庭的案件都超过1000件,占所有案件的20%以上。
    从今年开始,广州中院还引入了人民陪审员参加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充分发挥社会公众对审判活动的监督作用;通过远程视频开庭等技术手段,有效解决押解、审判任务繁重的问题,使庭审变得更加阳光透明,让普通百姓更多地了解减刑假释工作;而在法院作出裁判后,减刑假释的裁判文书亦将全部在互联网上公开。
“只有将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过程及裁判结果全部公之于众,最大程度做到减刑假释案件审理活动的公开,才能避免和减少社会中的质疑言论,取得社会的理解和认同,真正做到取信于民。”广州中院副院长王海波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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