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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民事法官的办案经
【发布时间:2013-12-17 17:50:33】 【稿件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杨晓梅】 【关闭】

 

 

多才多艺的办案“快枪手”
刚到法院时,其实我不想做法官,喜欢做书记员的。”面对记者的初次采访,她的回答有点出乎意料。
不用动脑筋,记录、订卷啊,多省心。那时我想如果书记员可以像法官那样升级,我就不做法官了。”
然而,自1997年担任法官以后,她没有一年不是办案能手。
她是全庭公认的“快枪手”,上半年就能把7、8月份的指标做完,空出两个月读书、休假,到11月份,全年的指标已完成,她会主动要求增加开庭,减轻合议庭存案压力。
她爱书法、爱弹钢琴,用书记员郭文蕾的话说,“我们审判长很乐观的,不管办案多忙,书法照练,琴照弹。”
闲暇时,喜欢看电视剧,一部《甄嬛传》看了不下七八次,可以随时切入,随时跳出。
她,就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长、广州市“十佳法官”贾震华。
在庭长张坚雄眼里,这个曾经想做一辈子书记员的法官,能够非常完美地将法律规定与社情民意相结合,拿出来的案件解决方案总是有可靠分析,成熟可行。“疑难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交给贾震华办,特别放心。”
也许正是如此,曾经被称为中国足球四大名教头之一的陈亦明名誉权案件,就这样落到了贾震华手上。
对“公众人物”的又一次准确诠释
高挑的个头,丹凤眼,柳叶眉,祖籍江苏的贾震华,哪怕架着眼镜,也难掩江南美女的温婉和秀丽。
从小生长在南粤,又让她多了一份广东人的勇气和干练。
从初中开始住校的生活,养成了贾震华特别自律、守时的性格,结婚生子都踩着该有的“点”完成。从来不迟到,有着特别规律的作息时间,从不熬夜,每晚十一点前一定睡觉。
这种严谨也带到了工作中,贾震华是一个特别认真的人,她说既然选择做了法官,就肯定会对案件较真。“有时看到一审案件眉毛胡子一把抓,法律关系都没理清楚,我心里就过不了关。”
当陈亦明案件摆到贾震华的案头时,对足球一窍不通的她,敏感地认识到,对这种媒体高度关注的案件一定要厘清是非,来不得半点含糊。
她忙把涉案的《中国足球内幕》一书拿给精通足球的男同事们看,“当同事们告诉我书里的内容基本可信,那些比赛确实有打假球”时,直觉告诉她这本书的可信度是比较高的,这给了她办案最初的思考方向。
原审的焦点集中在“文章的消息来源是否可靠,由此推断报道是否真实”这一审判思维上。
案件是否构成侵犯名誉权?按照法律规定,要从陈亦明涉嫌打假球、赌球的事实是否客观存在,也就是说要看文章的内容是否基本属实来考量。
二审确定了完全不同的审判理念,还原法律规定,重点审查报道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贾震华和助理一起反复研讨案情、查找资料、斟酌判决书的用词,“名人的案件很容易被用来造新闻,表述必须严谨,不能过火,以免对法院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在双方证据的基础上,二审最终认定陈亦明所说的“默契球”、“人情球”已经背离了竞技体育公平、公正的精神,《中国足球内幕》相关章节的报道,远未达到捏造或歪曲事实的程度,不构成名誉侵权。
在该案的判词中,贾震华再次引入了“公众人物”的概念,当时正值中国足坛的“打黑”风潮,贾震华认为,公众对有关中国足球的公共事务有监督的权利,陈亦明作为公众人物的体育名人对于新闻报道可能对其名誉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
公众的监督权不是民事权力,而是神圣的政治权力。”贾震华说。监督权的行使与公民的人格尊严两者之间很难达到完美的平衡,天平需要偏向公共利益,只有保持这样小的不平衡,才能够获取整个社会的大平衡。
这是继足坛名将范志毅状告文汇新民联合报业集团侵犯名誉权一案后,司法对“公众人物”概念做出的又一次完美诠释。
专业打假案”引发的思考
贾震华的较真还体现在对工作的管理上,跟自己较劲,跟时间较劲。
按照案件统一排期,每周三是她的开庭时间,她会在周二阅卷,周四就合议,如果案件不需要补充调查,隔周就出判决书,用她的话说:“趁记忆新鲜,趁热打铁。”
书记员郭文蕾道出了其中的奥秘:“审判长经常中午不睡午觉,赶写判决书,她在每月前两周就把自己的案件指标完成了,剩下的时间可以集中精力审批合议庭其他法官的案子。”
我是不愿意什么事情都最后赶的人。”在贾震华的带动下,合议庭也跟上了审判长的节奏。
她喜欢无为而治,定下原则和标准,就放手管理,要求法官必须对案件事实严格负责,合议庭90%的案件评议一次就成功,全部案件得以良性、快速流转。
庭长张坚雄特别喜欢把新人、基层法院来锻炼的同志放在小贾的合议庭,把那里当成训练基地,“在她的合议庭工作过的同志能学到好的思维方法和工作习惯。”
自1997年担任法官以来,贾震华年均结案180多件,总结案达2700多件,无一超审限,无一有效投诉;三年来年均审批案件近500件,结案数列全庭审判长之首。
广州中院政治部主任杨正明认为,合议庭是法院审判工作的最基础单元,队伍的战斗力强不强,关键看合议庭的审判效能能否最大限度发挥,审判长无疑起到了领头羊作用,“我们在考核中特别重视审判实绩,就是要把像贾震华这样的勤奋敬业的先进典型树起来,让队伍建设为审判工作提供最强有力的保障。”
贾震华是一个善于思考的人,从不愿意按照别人的说法简单吸收。
2006年,她从房地产审判庭调到民事审判庭工作,婚姻法、侵权法、劳动争议法规都要重新学。经常有老审判员对她说,“这是庭里统一做法”,她必定让他们拿文字规定来看,审查是否与案件事实吻合一致。
她天天在办公室学习法律法规,最后,老审判员不清楚的规定,她都能找到。”合议庭法官邹殷涛说,“这几年,她负责婚姻家庭案件调研小组的召集工作,对于审判中出现的分歧和争论,在她的努力下,都形成了书面指导意见,统一了裁判尺度。”
贾震华还对近年来广州因“专业打假集团”的出现,导致消费侵权案件暴增的情况特别关注。
比如枸杞、党参、黄芪这些广东汤料里的“常见客”都被列在中药的目录中,以“食字号”出售是否对消费者构成欺诈?
酸奶包装盒上印有“罗伊氏乳杆菌从母乳分离而来,有免疫调节功效。”这些宣传是否误导消费者?
标注绿色有机产品的奶白香皂是否没有一点化学添加,等等,不一而足……
是否应该驳回起诉?构成欺诈,还是误导消费,解除合同?
案件类型多样化和审判理念的不同,导致各区法院处理结果极不统一。
贾震华的认真劲又上来了,她梳理和总结了两年来广州市两级法院的相关案例,写成《“打假”类民事案件的审理路径思考》一文,指导两级法院类型化案件审判,并在最高人民法院起草消费侵权司法解释时,作为广州法院的调研成果提交参考。
在讨论案件时,你有你的观点,我有我的观点,但最后必须有统一的判法,至少在一段时间内适用一种观点,看对社会秩序的影响怎么样?如果影响是好的,就该坚持。最忌忽左忽右,让人无法适从,法律权威难以树立。”
在贾震华看来,民事审判的目的是引导社会秩序的建立和良性发展,要把法律关系拿准,把法律精神吃透。司法判决要有生命力和公信力,必须要合乎法律,合乎情理,具备生存的土壤。
法律内外的救赎
贾震华对生活很知足,老公是大学同学,也是位法官,两人青梅竹马,儿子在读高中了,让贾震华最开心的事,就是周末为寄宿回家的儿子做顿美食。
贾震华写得一手好字,她的篆书、隶书多次在系统内比赛获奖。说起练字,她笑言,当年也是为“陪太子学习呢”,可惜现在工作太忙,练的时间少了。
美满的家庭生活让贾震华感恩,她时常以善良之心,将更多的关爱和付出倾注在工作中。
作为庭里婚姻家庭案件调研小组的召集人,她常常感到,面对婚姻中的不幸,很多女性身边缺乏一个理智的朋友,一个能“点醒她”的人,而她愿意成为这个人。
曾经的一件家暴案件让她感触很深。
你既然觉得他像人渣一样,难道他的一声道歉对你真这么重要吗?只有他道歉了,你才能过得了心里这个坎吗?”
 女人嚎啕痛哭。
这一幕,深深地印刻在贾震华的心里。
男方是广州某大学科研人员,博士后,每年会受学校指派去葡萄牙开展合作项目,一去就是二、三个月,女方原来是一位中学的数学老师,孩子出生后,为了照顾家庭,她辞去了体制内的工作,去另一间大学应聘做了合同制的管理人员,然而她的牺牲并没有回报,丈夫有了外遇,家暴的厄运就此降临。
通过阅卷,贾震华发现女方在庭审时情绪非常激动,要求认定家暴,增加孩子的抚养费和财产分配,男方则辱骂妻子诽谤,庭审过程很不顺利。
二审时,贾震华作为审判长亲自参加庭审。
我真怕哪天被他打死啊!”面对女人的哭诉,贾震华心头一震。
女方申请女儿出庭作证,考虑到孩子未成年,怕在心里给她留下阴影,合议庭在庭外对孩子进行了询问。
从小就经常见到父母吵架、打架。”孩子怯怯地说。
女方单位的主任也证实,几次见到女人浑身都是伤,还多次对双方进行过调解。
报警记录、照片……无不展示着一个妻子被欺凌的事实。
在铁的证据面前,由不得丈夫“抵赖”,他终于愿意调解,但对于妻子要求将家暴事实写入调解书并赔礼道歉的要求坚决不同意。
贾震华耐心地倾听、真诚地劝说,女人在痛哭一场后,也许是冤屈得到了倾泻,不再坚持。
在我们审理的家暴案件中,男人往往不承认自己的人格缺陷,不正视自己的家暴行为,让婚姻走进了死胡同。”对家暴案件,贾震华尊重当事人的意见,一般不轻易劝和,更多的是为受害一方在经济上多争取一些补偿。
最终,案件以男方自愿多给女方32万元经济补偿调解结案。
在诉讼当中,许多当事人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民众,贾震华不愿意简单地把案件一判了之,宁可自己多做几倍的工作,也要帮当事人尽可能解决问题和困难。
在司法审判这个节点上,法官可以主持双方彻底地冷静下来,客观地想想各自的权利义务,可能是解决问题的良机。”贾震华说。
她谈起正在办理的一件劳动纠纷案。
原告本来是农村信用社职工,因患精神病,1994年失踪,2004年,原告家属向法院申请宣告原告死亡,七年后,原告在异地被发现接回,现在家属起诉单位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并负担原告的医疗费、失踪期间的工资等共100多万元。
原告的妻子还没有再婚,按照法律规定,他们的婚姻关系可以自然恢复,而劳动关系并非人身依附关系,劳动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解除,不能自然恢复。一审时,法院没有支持原告的主张。
案件本可以很快了结,然而随着诉讼终结,原告的生活也再无保障。原告的妻子没有稳定工作,孩子还在读书,原告还要治病……
原告毕竟是你单位的老职工,是因为自身无法控制的疾病而走失,被宣告死亡,不是不遵守劳动纪律,你们去了解一下,看他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补办社保手续?单位能否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让原告下半辈子的生活有个保障?”
贾震华经过深入思考,能不能尝试调解,让单位协助原告补办社保、医保手续,给原告一个生活出路?
她反复、细致地给原被告双方做工作。
贾震华一面给单位摆事实讲道理,另一面也劝说家属,原告的病是自身原因,不是单位造成,不是工伤,法院宣告死亡那天,在法律层面上双方的劳动关系依法已经解除,何况这么多年原告没有向单位提供劳务,要求补发工资,法律上难以支持。
如果你们同意协商解决,由单位补办社保、医保,对他将来也是一个保障啊。”
在贾震华的调解下,目前双方基本同意调解方案,有关手续也正在办理中。
贾震华的调解心得还有很多。
一对二婚的夫妇在离婚后,又上演析产“大战”,一审、二审、执行、再审,四、五年的时间,为了争一口气,大家都咬住不放,在她的调解下,男方愿意拿出30万,一笔了断所有纠葛,双方终于各自放手。
手足兄妹因遗产继承对簿公堂,同根相煎,在她的劝说下,握手言和……
做这么多调解工作,你不累吗?”面对记者的疑问,她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我不希望我的当事人对这个社会绝望。每一个人都希望有尊严的生活,我多做一些,当事人就少一分抱怨,社会多一分安宁。”
    
    【手记】用至善与求真演绎法官人生
在采访中, 贾震华一直说自己很平凡,印象中没有接触过惊天动地的大案,甚至能拿出来写案例分析的案件都没有几件,每天面对的就是婚姻家庭、劳动纠纷、侵权损害和老百姓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麻烦事”。
然而, 每每讲到家暴案件中的受害人、继承案件中无奈的长者、破裂婚姻中无辜受到伤害的孩子、流离失所得不到救济的打工者, 她总是一次又一次眼眶红润,隐含泪影。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需要倾注法官多少精力与爱心。
为了尽可能让每一个案件最快“出手”,她让自己像陀螺一样工作,一刻不停歇;为了实现对弱者最大可能的救济,她用柔弱的肩膀担起道义, 只要有一丝希望,就不放弃调解的努力,殚精竭虑,用善心成就大义。
她很知性, 条分缕析, 在此与彼之间,左与右之间,一定把好天平的准星。她很珍惜做法官的尊严, 只要有足够的自信就可以坚持自己的意见, 没有人能剥夺你的权力,这是法官的脊梁,法官的求真。
把平凡的事做到极致就是伟大。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贾震华的办公室里挂着自己手写的包拯名句,这是以言明志, 也是对自己的时时警醒与鞭策。
愿天下有千千万万个贾法官, 用至善与求真把每一个案件都办得更加公正与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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